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宁波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组织城建档案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起草并拟定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业务接收和技术规范,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